多功能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

为加强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管理,确保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安全的健身环境,现就多功能厅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多功能厅可以开展舞蹈、瑜伽、健美、卡拉OK等活动,仅供本校单位组织的教职工集体活动使用。活动时间须经校工会同意。

2、凭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管理中心登记并领取钥匙,活动结束后立即归还。严禁教职工私自配备钥匙。

3、爱护室内环境,保持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往地上倒(洒)水。

4、请勿穿带钉的硬底鞋,以防损坏地板。

5、教职工应视身体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坚持安全第一,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6教职工应爱护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乱扭乱扳。因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7、保管好自己的衣服和物品,以免拿错或丢失。

8自觉遵守规定的活动时间,时间到即停止一切活动,做到人走灯熄,关闭所有电源。

9、多功能厅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电器管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切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做好卫生保洁,关好门窗。


校  工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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