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次数:

一、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布置、检查、指导部门工会的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三育人”、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激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学校的改革与建设。

三、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并组织贯彻大会决议,全面落实工会的四项职能,指导各学院、部门按期召开二级教代会。

四、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协助学校落实教代会的八项职权,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搞好教职工福利,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六、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教职工情操,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七、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和管理,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及文书档案工作。做好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工作,建设好“教工之家”。

八、指导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维护好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全体女教职工素质,积极开展“巾帼建功”行动。

九、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上一条: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 下一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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