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学校教职工进行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为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其功能和效益,更好地为学校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活动中心由校工会管理,具体负责组织活动的协调和中心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树立竭诚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进入教职工活动中心的人员应举止文明,遵守开放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安排,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保持活动场所卫生整洁。
四、进入教职工活动中心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自觉爱护活动中心的设备、器材、桌椅等公共财物。凡故意损坏设备和娱乐器材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学校教职工利用活动中心场所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教职工活动中心。
六、除集体组织的活动外,学校教职工凭校园卡等有效身份证件进入中心开展锻炼活动。非本校人员不得进行中心各活动场所活动。
七、教职工活动中心优先保证集体活动,为避免时间交叉,使用单位须提前与校工会联系预约。
八、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应视身体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坚持安全第一,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一切意外事故、伤病由本人承担后果,本中心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九、开放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16: 30~19: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16:00~18: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 工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