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 年“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教育工会代办处《关于开展2023年“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有效缓解会员子女入学困难,发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互助保障作用,对满足助学条件的会员,安徽省办事处从互助互济金中给予一定助学资金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爱心助学范围

一个年度内,会员或会员配偶因住院、重疾、长期治疗和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当年度被全日制大学(含大专)录取的会员子女入学困难的,办事处可从互助互济金中给予资金慰问。 具体包括以下范围:

1、会员或其配偶因意外伤害、伤残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丧失完全劳动能力或死亡,造成当年度被全日制大学(含大专)录取的会员子女入学困难的。

2、会员或其配偶因住院、重疾、长期治疗和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 元(含10000元),造成当年度被全日制大学 (含大专) 录取的会员子女入学困难的。

3、因家庭生活困难 (会员家庭年度人均收入低于本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收入的 2 倍) ,造成当年度被全日制大学(含大专) 录取的会员子女入学困难的。

二、爱心助学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享受会员子女爱心助学金3000 元。

注:爱心助学标准不高于当地总工会金秋助学标准。

三、会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爱心助学金申请表;

2.会员及受救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会员与受救助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

4.受救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5.会员或配偶患病的相关资料(出院证明、死亡证明、伤残等级证明、残疾证、病检报告单、医疗费用结算收据等);

6.会员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7.会员子女的其他证明资料:须提供参加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8.其他必要资料。

四、活动时间

2023年7月3日—8月20

五、活动要求

做好摸底工作,请各分工会结合实际,做好爱心助学”会员的摸底工作。

六、会员申请助学金流程

符合爱心助学条件的会员,通过分工会上报助学申请表,并由分工会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向代办处递交整套材料,办事处终审通过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符合标准的会员子女发放助学金。

联系人:薛美霞

联系电话:65786083

附件:2023年度互助保障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校 工 会

                            2023年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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