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意识,落实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进一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分工会要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到教职工身边心里,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宣传,扎实开展活动。《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也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各分工会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师生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创新学习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民法典》知识学习、知识测试试题请从校工会网站“学习园地”专栏里下载、专题讲座等活动。

三、巩固成果,增强宣传实效。各分工会利用本单位本部门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动态及成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学习宣传中的运用,努力为《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分工会认真总结学习宣传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于5月底前将开展的有关活动和拟将开展的活动书面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

联系人:薛美霞

联系电话:65786083

联系邮箱:gongh@ahau.edu.cn。


                           校  工  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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