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安徽省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和安徽省最美家庭最美婆媳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妇〔2023〕1号)精神,请各分工会结合实际,广泛宣传,组织推荐申报“安徽省最美家庭”“安徽省最美婆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最美家庭。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激扬家国情奋斗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积极选树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争先锋、讲担当、比奋斗,把家庭梦融入国家富强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助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原则上,推荐的省最美家庭须从市级最美家庭或获得过其他市厅级荣誉称号的家庭中产生。

(二)最美婆媳。家风纯正,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好学上进,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热心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婆媳间彼此尊重、理解、包容,善于沟通,互敬互爱,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家庭关系融洽和睦,在社区邻里中口碑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个人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团结引领亿万家庭跟党奋进新征程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抓好寻找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典型推荐出来。

)从审核把关。各分工会要认真核查推荐家庭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确保事迹突出、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客观公正。

三、提交材料

1.各分工会限推1户()填写推荐表。

2.省最美家庭、最美婆媳,各提供8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及家庭政审材料。

3.省最美家庭、最美婆媳,各提供3张JPG格式的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4.省最美家庭、最美婆媳,各提供mp4或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5.请各分工会将“推荐表”及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于2月16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校工会邮箱,“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可以扫描件或PDF格式通过邮箱报送。

联系人:薛美霞

联系电话:65786083

电子邮箱:gongh@ahau.edu.cn


附件:安徽省最美家庭、安徽省最美婆婆和安徽省最美媳妇推荐表


校工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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