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徽农业大学第六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本学期将召开安徽农业大学第六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充分行使代表职权,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和《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重要意义

代表提案的征集和办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是集中民智,凝心聚力,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方法。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校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代表们要紧紧围绕校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学校发展大局,聚焦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和落实,以本为本,回归本位,着眼于内涵建设、依法治校、改革创新和师德师风建设,着力于抢抓“双一流”建设机遇,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大学,努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研制高水平提案,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贡献良策。

二、提案的质量要求

提案是带有全局性、关键性与可行性的工作建议和方案。高质量的提案来自对现状的充分调查了解和认真的分析研究。希望代表研制提案过程中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1、切合实际的原则。代表要坚持群众路线,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单位或开展网络调研等方法,充分了解提案涉及问题的关键,积极稳妥地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或可操作的建议。

2、反映大事的原则。提案应当反映涉及学校发展全局性的意见、建议和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3、一事一案的原则。一件提案只能涉及一个主要问题,以便于提案移送交办。

4、格式规范的原则。提案包括案名、案由、现状调研与建议四个部分。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

代表提案由部门工会负责征集、整理筛选和上报。

三、提案的范围

㈠ 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重要事项可作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建议和方案,包括对学校专业调整、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站点运行、激励机制、校园管理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㈡ 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3、纯属基层单位职能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人的具体意见。

四、提案的办理

对代表提出的提案,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相关单位办理。不具备立案条件而又有一定意义的,作为意见或建议转相关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必须要与提案人沟通,充分听取提案人的意见,积极取得共识,努力办好提案。同时,承办单位要以代表提案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和契机,积极作为,系统优化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承办单位要将提案办理结果向提案人反馈,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结案时间为12月底。学校将在下半年开展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并根据提案质量和提案效能,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优秀提案和优秀承办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提案征集工作列将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

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负责人接受代表质询。

五、提案征集的时间和提交的形式

1、提案的研制时间为常年制。

2、本次提案征集的截止时间为3月21日。

3、代表提案按规定格式填写。

4、部门工会统一报送纸质提案并发送电子件。

校工会电子信箱:gongh@ahau.edu.cn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9220

附: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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