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更好地推进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省总工会拟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形成常态化帮扶机制,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实现解困。凡可支配收入减去致困原因造成的支出费用(不含日常生活支出),在当地低保线1.5倍(含)以下的在职职工困难户、意外致困户、其它原因致困户等,其本人均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精准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签署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审核的承诺书),经各级工会审核通过建档后依档进行帮扶。
请各部门工会认真摸排,于5月8日前将拟申报困难职工名单报至校工会。
校工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工发〔201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