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徽农业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

各代表团、各位教代会代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安徽农业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月下旬召开。为充分保障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和吸纳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和《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2月20日至3月21日。

二、提案要求

代表提案是带有全局性、关键性与可行性的工作建议和方案,高质量的提案是对学校现状认真调查和研究的成果。希望代表在研制提案过程中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1、切合学校实际的原则。代表要坚持群众路线,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单位或开展网络调研等方法,充分了解提案涉及问题的关键,把握应该做与必须做、今后努力方向与当前条件可行的区别,积极稳妥地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或可操作的建议。

2、集中反映大事的原则。提案应当反映涉及学校发展全局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3、坚持“一事一案”的原则。一件提案只能涉及一个主要问题,以便于提案移送交办。

4、坚持格式规范的原则。提案包括案名、案由、现状调研与建议四个部分。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

代表提案由各分工会负责征集、整理筛选和上报,是各分工会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重要事项可作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特别是围绕如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高站位谋划“十五五”规划,围绕“双一流”创建、重大成果培育、高层次人才引培等重点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广大教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以及机构日常工作职责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3、纯属基层单位职能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人的具体意见。

四、提案的办理和督查

对代表提出的提案,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相关单位办理。不具备立案条件而又有一定意义的,作为意见或建议转相关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须与提案人沟通,充分听取提案人的意见,主动取得共识,努力办好提案。同时,承办单位要以代表提案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和契机,积极作为,推进学校事业创新可持续发展。

承办单位要将提案办理结果向提案人反馈,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结案时间为2025年12月中旬。学校将在立案后,定期开展提案办理情况督查。

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负责人接受代表质询。

五、提案征集方式

提案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并签名,由二级教代会审核后,统一报送纸质提案和电子版(报至工会信箱)至校工会。《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可在工会网站“下载中心”(https://gh.ahau.edu.cn/info/1361/9440.htm)下载。

联系电话:65786083

校工会电子信箱:gongh@ahau.edu.cn


                                                                                          校工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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