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刚刚结束的由中国教育工会安徽省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安徽省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的2012年度全省高校、附院工会经审工作和财务工作竞赛评比中,我校工会再次被评为“财务工作标兵单位”,这是自2002年以来连续第11次获得竞赛评比最高奖。
由于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中,认真维护职工权益,成绩突出,校工会2012年再次被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教育工会代办处评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代办点。
财务处余楠同志获2012年财务工作先进个人、校工会李海峰同志获2012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