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工 会 工 作 职 责
一、在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工会的四项职能。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原则、严守法纪,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三育人”教育、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激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建设。
三、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负责教代会代表团的日常工作和组织贯彻代表大会决议等工作,积极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四、掌握专业知识,增强工作能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搞好教职工福利。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教职工情操,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六、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自身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与工会干部和“两代会”代表培训工作,建设好“教工之家”。
七、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作风,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工会各项工作。
八、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