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和向心力,将教职工的智慧凝聚到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大学中,根据安徽省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
一、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范围
1.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模范)个人;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含教学名师)等;
3.工会系统表彰的先进(模范)个人和先进单位负责人;
4.学校表彰的“最美系列”教职工、师德典型人物、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者等。
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须是安徽农业大学工会会员,优先考虑各类先进模范人物,酌情考虑即将退休的一线教职工。近三年已参加过疗休养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参加。
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参加疗休养活动的疾病人员,不宜安排参加。
各分工会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名额分配按会员人数的4%核定,详见《2023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各分工会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疗休养时间与地点
本年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2023年7月27日到7月31日,疗休养地点安排在岳西县天峡职工疗休养基地。
第二批次:2023年8月5日至8月9日,疗休养地点安排在安徽省总工会黄山工人疗养院。
三、疗休养内容与方式
疗休养活动坚持身心健康一体化理念,以休养为主,适当组织参观考察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市镇建设新貌、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博物馆、纪念馆等。
四、疗休养费用
优秀教职工疗休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和活动费等,不超过460元/人·天,从学校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如有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个人承担。
五、疗休养的组织与管理
1.组织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是学校党委行政关心广大教职工,通过工会组织开展的一项福利待遇。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安排符合疗休养范围的人员参加疗休养活动。
2.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参加疗休养人员要遵守休养地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便离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团或不随团返回者,事前须向校工会带队人员请示,办理完离队手续后方可行动。
3.参加疗休养人员(含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做好个人卫生与防护工作。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按照适用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保险条例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按本方案精神做好优秀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宣传和疗休养人员的推荐,各分工会主席负责审核把关。各分工会推荐的人选应在本工会范围内进行公示。
2.不允许携带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疗休养活动。
3.各分工会将《2023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推荐汇总表》(附件2)、参加疗休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的纸质版以及公示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校工会308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aha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名单确定报送后不再更换人员。
附件:1、2023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各分工会名额分配表
2、2023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推荐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